賽制與規則-女子排球
比賽地點:港坪風雨球場
雨備場地:港坪風雨球場
報名資格: 1.隊數及人數限制:每校系限2隊,各組至多24隊。若超出則依報名完成順序依序刪
減B隊。
2.排球體保生不得參賽。
3.每場檢錄人數:12人。
裁判與紀錄:主副審由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公布之C級以上裁判擔任,記錄員、助理記錄員由受過
訓練之工作人員擔任。四強賽之外沒有線審。
用球:conti V700-5-RWB(預賽)、MIKASA MVA300
獎品:冠軍:冠軍獎盃、皮球一顆,膠球兩顆
亞軍:亞軍獎盃、膠球兩顆
季軍:季軍獎盃、膠球一顆
賽制: 預賽採分組循環制,共取八隊晉級。複賽採單淘汰。循環賽採積分制,勝1場得2分,敗
1場得1分,棄權或沒收比賽得0分。如遇2隊以上積分相同時,定以下方法依序決定名
次:
I.(總勝局數值)/(總負局數)值高者名次為前。
II.(總得分數)/(總失分數)值高者名次為前。
III.比預賽對戰成績,勝者晉級。
若3隊以上再相等時:
I.比總得分,較多者晉級。
II.比總失分,較少者晉級。
III.以兩隊對戰的結果為準,勝者為先。
雨備賽制:1.整天雨備賽制:單淘汰制
2.臨時雨備賽制:預賽分組循環不變,每場比賽採單局決勝制,每局31分至多
40 分,16分時交換場地。
規則: 採取 2017-2020 國際排球規則,並參照第34屆大地盃排球規則訂定。
A.每場比賽皆採三局二勝制。
B.背號不限制在 20 號內。
C.一般球員需統一球衣,其餘裝備毋須統一。
D.若隊伍無教練,由隊長代行使之權力。
E.無技術暫停。
F.其餘規則均以2017-2020國際排球規則為準。
其他注意事項:
A .對於參賽對手的資格有異議時,必須在比賽結束前提出異議,否則不予受理。
B.比賽進行時必須服從裁判判決,只有各隊隊長可對主審裁判員提出抗議,而抗議是否成立
一律取決於主審裁判員,不得異議。
C.場上若有資格不符者,一經檢舉並查證屬實,則該隊該場以棄賽論( 25:0 )。
D.如球打出場外,須打出該隊負責撿回,如有遺失則須賠償。
若有未盡事宜,由主辦單位另行公佈實施之。